摘要:
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(京药监注[2002]260)号临床验证批件,按照临床验证计划,我们于1999年8月至2001年5月,在我院门诊对项痹,风寒血瘀证(神经根型颈椎病)采用临床治疗观察方法,进行了100例临床验证。结果表明:风湿骨痛宁胶囊治疗中医项痹,风寒血瘀证(相当于西医神经根型颈椎病)的总显效率为
85%,总有效率为93%。验证期间没有观察到该药对血、尿、大便常规,心电图及肝肾功能等安全性指标有不良影响。现将结果报告如下:
1
资料与方法
1.1 临床资料
1.1.1
一般资料
(1)病例来源:本组观察病例均为我院的门诊病例,见表1。
表1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门诊构成情况
|
组别
|
例数
|
全科4
|
全科2
|
全科1
|
|
治疗组
|
100
|
41
|
31
|
28
|
(2)病例性别、年龄、职业分布:分别见表2、表3、表4。
表2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性别构成情况
|
组别
|
例数
|
男
|
女
|
男/女
|
|
治疗组
|
100
|
44
|
56
|
1/1.27
|
表3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年龄分布与平均年龄(岁)
|
组别
|
例数
|
30-50岁
|
51-60岁
|
61-70岁
|
X±SD |
|
治疗组
|
100
|
30
|
33
|
37
|
54.95±9.34
|
其中年龄最小30岁,最大70岁,平均54.95岁,以51-70岁居多,占70%。
4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职业构成情况
|
组别
|
例数
|
体力劳动者
|
非体力劳动者
|
体力/非体力
|
|
治疗组
|
100
|
28
|
72
|
1/2.57
|
1.1.2
病情资料
(1)病程:见表5。
表5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病程分布情况(天)
|
组别
|
例数 |
15-30天
|
31-200天
|
X±SD |
|
治疗组 |
100 |
16 |
84
|
76.17±43.08 |
其中病程最短15天,最长180天,平均76.17天,以30-200天居多,占84%。
(2)病证:见表6。
表6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病证分布情况
(3)治疗前主症积分:见表7。
表7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治疗前主症积分情况(×±SD)
|
组别
|
例数
|
主症积分
|
X±SD
|
|
治疗组
|
100
|
1402
|
14.02±3.89
|
其中积分值最低6分,最高18分,平均14.02分。
(4)治疗前病情程度见表8。
表8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病例病情程度分布情况(例)
|
组别
|
总例数
|
轻度
|
中度
|
重度
|
|
治疗组
|
100
|
23
|
40
|
37
|
病情以中度最多,占40%。
1.2
病例选择标准
1.2.1
西医颈椎病诊断标准(参照1984年桂林会议制定的“颈椎病诊断标准”)
(1)病史 多见于中老年人,青壮年人若有损伤史、劳损史、颈部畸形或其他诱因等亦可发病。
(2)发病经过及病程 多数为缓慢性发病。若有颈部创伤史或劳损史,也可急性发作,病程较长,时轻时重,可反复发作。
(3)X线片显示 颈椎曲度改变、不稳或骨赘形成,钩椎关节骨质增生,韧带钙化。
(4)实验室检查 基本正常。
(5)其他检查 有条件可做CT或MRI检查,有助于本病诊断。
(6)分型与临床表现
神经根型 颈项强直疼痛,活动不利,颈肩臂痛伴放射痛,手指麻木无力,颈后伸加重,受压神经根皮肤节段分布区感觉减弱。
临床表现与X线表现均符合颈椎病者,即可确诊。
1.2.2 中医证候诊断标准及主要症状分级量化标准(参照国家标准应用《中医内科疾病治疗常规》项痹病风寒血瘀证)
(1)
中医证候诊断标
风寒血瘀证:颈项强痛,活动不利,动则加剧,痛点固定不移,肢端麻木疼痛,四
肢拘急,舌质暗或淡红,脉沉弦或沉涩。
(2)主要症状分级量化标准
主症按重、中、轻、无四级分级,依序计6、4、2、0分。见附表。
附表 病证主症及其分级计分标准
|
计分\主症
|
三级(6分)
重度
|
二级(4分)
中度
|
一级(2分)
轻度
|
0级(0分)
无
|
|
颈痛
|
持续疼痛,较重,需服用止痛药
|
持续疼痛,能忍受
|
偶有疼痛、隐痛
|
无颈痛
|
|
颈部活动不利
|
活动严重受限,
|
活动明显受限,
|
轻度活动受限
|
无活动不利
|
|
手指麻木
|
麻木难忍,持续不止
|
麻木可忍,时常发作
|
轻微麻木,时作时止
|
无手指麻木
|
(3)中医病情程度判定标准
轻度:中医症状积分≤10分
中度:中医症状积分12-16分
重度:中医症状积分≥18分
1.2.3 病例纳入标准
(1)符合西医神经根型颈椎病诊断标准者。
(2)符合中医项痹诊断标准,辨证为风寒血瘀证者。
(3)年龄30-70周岁。
1.2.4 病例排除标准
(1)不符合中、西医诊断标准及中医辨者。
(2)不属于药物作用范围内病例。
(3)有明显兼夹证或合并症者。
(4)哺乳妊娠或正准备妊娠的妇女。
(5)过敏体质及对本药物过敏者。
(6)合并肝、肾、造血系统、内分泌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及精神病患者。
1.3
验证方法
1.3.1 治疗观察100例。
1.3.2 100例均属门诊患者。
1.3.3 治疗观察用药:风湿骨痛宁胶囊,规格:每粒装0.3g,由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。批号:990601。服法:每次5粒,每日3次,口服。
1.3.4 疗程:4周为1个疗程,共观察1个疗程。
1.3.5 临床验证期间不采用其他的相关治疗。
1.4
观测指标
1.4.1
安全性观测
(1)不良反应及临床分度:主要观察服药后出现新的症状和体征,注意同病证本身的症状相鉴别。不良反应按以下标准分度:
轻度:服药过程中偶尔出现,症状轻微,持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;对继续服药无影响。
中度:服药后或一段时间后间断出现,症状较轻,持续时间不超过2小时,患者尚能耐受,但提出减少剂量或服药次数。
重度:服药后即出现,症状重且经常发生,常持续2小时以上,患者不能耐受,提出甚或自行停药。
(2)一般体检项目检查。
(3)血、尿、便常规检查。
(4)颈部X线检查。
(5)心电图。
(6)肝、肾功能检查。
1.4.2
疗效性观测
(1)相关症状
头痛、肢体麻木、畏寒肢冷、口干、便秘等,每周观察其变化。
(2)相关体征
压痛、神经反射试验,病理反射试验,旋颈试验等。
压顶试验、臂丛神经牵拉试验。
(3)相关的理化检查
①颈椎X线检查。
②必要时可做颈部CT或MRI检查。
1.5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(参照国家标准应用《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》项痹)
临床治愈:症状、体征消失,颈部活动正常,不影响活动及工作。症状积分减少≥95%。
显效:症状、体征基本消失,仅在劳累或天气变化有轻度症状,不影响日常生活。症状积分减少≥70%。
有效:症状、体征减轻,颈部活动好转。停药没有复发,或对活动有影响。症状积分减少≥30%。
无效:症状、体征、颈部活动无改善,或加重。症状积分减少<30%。
1.6安全性评价标准
Ⅰ级:安全,无任何毒副作用。即观察过程中没有发现不良反应。
Ⅱ级:比较安全。即有轻度不良反应,但无需处理,能继续给药。
Ⅲ级:有安全问题。即有轻度不良反应,经处理可继续给药。
Ⅳ级:安全性差。即有中度不良反应,患者不能耐受,自行停药。
1.7 资料统计方法
将所有数据输入IBM/Pc微机,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用t检验,等级资料用Ridit分析。
2
观察结果
2.1
疗效观察结果
2.1.1
病证疗效结果
(1)
证候疗效:见表9。
表9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项痹风寒血瘀证总疗效(例)
|
组别
|
例数
|
临床治愈
|
显效
|
有效
|
无效
|
总显效率(%)
|
总有效率(%)
|
|
治疗组
|
100
|
55
|
30
|
8
|
7
|
85
|
93
|
(2)证候积分变化:见表10。
表10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用药前后主症积分变化(x±SD)
|
组别
|
例数
|
治 疗 前
主症积分
|
治 疗 后
主症积分
|
前后差值
|
|
治疗组
|
100
|
14.02±3.89
|
2.52±3.87
|
11.50±4.24
|
治疗前后比较(t检验):t=6.17E-48,P<0.01。有非常显著性差异,治疗后主症积分比治疗前有明显降低。
2.1.2
主要指标变化
(1)治疗前后症状的变化:见表11。
表11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用药前后主症变化情况(例)
|
主症
|
组别
|
时间
|
症 状 分 布
|
U值
|
P值
|
|
重
|
中
|
轻
|
无
|
|
颈痛
|
治疗组
|
前
|
73
|
11
|
12
|
4
|
|
|
|
后
|
2
|
3
|
7
|
88
|
11.18
|
<0.01
|
|
颈部活动不利
|
治疗组
|
前
|
73
|
11
|
11
|
5
|
|
|
|
后
|
10
|
3
|
32
|
55
|
9.37
|
<0.01
|
|
手指麻木
|
治疗组
|
前
|
44
|
21
|
22
|
13
|
|
|
|
后
|
6
|
2
|
18
|
74
|
8.64
|
<0.01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经Ridit分析:治疗前后颈痛、颈部活动不利,手指麻木等主症,U值分别为11.18、9.37、8.64,P均<0.01,有非常显著性差异。提示治疗后各主症积分比治疗前有明显降低。
(2) 治疗前后颈椎X线片检测结果:见表12。
表12 风湿骨痛宁胶囊临床验证用药前后颈椎X线片检测结果
|
组别
|
例数
|
治 疗 前
|
治 疗 后
|
|
正常
|
异常
|
正常
|
异常
|
|
治疗组
|
100
|
42
|
58
|
42
|
58
|
X线片显示:治疗前正常者,治疗后未见异常;治疗前异常者,治疗后仍异常。未提示加重。
(3)
不同年龄组年龄与疗效关系,见表13。
表13 不同年龄组年龄与疗效关系